关于给予催丁雷、陈逸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发布人:
发布时间: 2011-05-06
浏览次数: 394

 

院学字[2011] 10号

 

催丁雷,男,20岁,河南省洛阳市人,机电10-2班学生。

 逸,男,20岁,江苏省常州市人,机电10-2班学生。

    2011年4月24日,催丁雷、陈逸两位同学未经请假擅自离校,且在校外过夜。4月25日早晨6:30分左右,催丁雷、陈逸两位同学在由校外返回学校的途中,被正在校门口执勤的校领导查获。

    该两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,按照《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、第十款规定,应当给予两位同学警告处分。但因催丁雷、陈逸两位同学能积极主动地承认错误,认错态度好,又该两位同学系初犯,故决定处以催丁雷同学、陈逸同学全院通报批评

    被处以全院通报批评的同学立即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,已经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奖学金。两次通报的,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;处以通报批评一次的同学,在今后的日常量化中如表现积极,取的优异量化考核结果的,可恢复再次评优的资格。

 

美高梅官方入口

2011年4月28日

Copyright © 1998-2020 美高梅最新官网登录 美高梅官方入口版权所有    苏ICP备
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   邮政编码:221116    联系我们:0516-83996362